(五)实行学区学校管理一体化
在区教育局的统筹下,按照“相对一体,整体规划,统中有分,分中有合,分而有序”的原则,根据自治区《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规定》的要求,推进学区内学校管理一体化,努力实现学区内学校管理“六个统一”,即:统一学校管理、统yi教学管理、统一队伍管理、统一资源管理、统yi教研管理、统一考核管理。同时,依托“数字贺州”,建立学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、学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系统等,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课程资源库等。
(六)建立学区管理绩效评估制度
区教育局将结合督学责任区工作,制定学区管理绩效评估制度,分年度、分阶段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学检查评估,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督查报告。通过绩效评估,促进学区目标功能实现,促进学区管理工作稳定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学区绩效评估方案与行政部门目标导向系统结合,在总结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学区阶段发展目标和任务驱动,建立和发展相应的指标体系,形成动态发布机制,及时反馈学区工作目标的达成度,并以评价结果为依据实施奖励。
五、实施步骤
(一)阶段:启动阶段(2014年8月)
区教育局按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方案》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,填写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申报表》,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和市教育局审核,然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。同时,着手进行学区划分,指导各学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科学有效的学区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,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学期、年度工作的目标、任务和具体内容;各学区成立学区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本学区管理改革工作方案,报区教育局备案。
(二)第二阶段:实施阶段(2014年9月—2016年8月)
制定实施计划,明确实施进度,有序实施试点工作。每年进行自查和经验总结,及时发现问题,加以整改。区教育局对学区制管理情况实施监测和调研,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,完善学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全面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,形成阶段性评估报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。
(三)第三阶段:总结推广阶段(2016年9月—2016年12月)
区教育局做好学区制管理总结评估,提炼八步城区学区制管理改革的经验和成果,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,将学区制管理模式推广到乡镇,实现城乡均衡配置与发展;同时推进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的九年一贯制学区制管理改革。
六、保障体系
(一)组织机构
1.成立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委员会
主 任:徐海浪 区委书记、区长
副主任:向 云 区委常委、宣传部长、副区长
成 员:贝美燕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韦卫平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周训信 区财政局局长
钟 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
龙立忠 区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
易建彬 区审计局局长
贺 伟 区编委办主任
莫祖杰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黄星玉 区教育局副局长
曾兰芝 区教育局副局长
邱超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
叶 捷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
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,办公室主任由韦卫平同志兼任,副主任由黄星玉、曾兰芝同志兼任,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区教育局抽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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